根据草案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赁户名;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详细
草案着重突出征收补偿的内容,并对各类房屋的补偿标准有了非常详细的规定。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评估价格+价格补贴,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评估均价标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后计算得出,由房屋征收中心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详细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采取上述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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