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宅用地集中出让答疑:拿地后如何扣分、联合体怎样拿地?

上海搜狐焦点 2021-06-16 15: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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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焦点现将官方此前发布的几则答疑公告内容汇总如下:

6月15日,上海土地市场发布了《关于住宅用地集中出让相关提问的解答和提示》(续二),进一步说明了上海住宅用地集中出让相关的资金、规则等细节。搜狐焦点现将官方此前发布的几则答疑公告内容汇总如下:

关于住宅用地集中出让相关提问的解答和提示(续)

1、若是联合体报名,地块的自有资金来源是联合体各方按股权比例各自提供,并各自提供自有资金审查资料?还是地块的全部自有资金来源只能由联合体中占大股的股东一方提供,并提供自有资金审查资料?占大股方在股权比例上是否有下限股权比例要求?

答: 应按联合申请各方的投资比例(不少于1%),分别填写《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申报自有资金金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申请各方提供的交易资金占比不得超过其投资比例,应按照各自投资比例提供交易资金。

2、若是成立合资公司报名,地块的自有资金来源是合资公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提供自有资金,并各自提供对应资金审查资料?还是地块的全部自有资金来源只能由合资公司大股的股东一方提供,并提供自有资金审查资料?大股股东的股权比例是否有下限要求?

答:股东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合资公司独立申请的,在确定投资决策主体、申报交易资金和评标事项时需参照联合申请的相关规定办理,该申请人的股东方均视为联合申请各方。

3、关于合资公司独立申请报名,保证金的交纳有什么要求?

答:保证金以申请人名义交纳,保证金交款人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4、合资公司独立申请报名,在提交申请材料时:

(1)提交申请时,是选“独立申请”还是“联合申请”?

(2)与投资决策主体共同签署的承诺书交几份?

(3)交易资金申报表交几份?怎么填?

(4)投标摘要怎么填?

答:

(1)按独立申请人身份提交申请。

(2)提交壹份与投资决策主体共同签署的承诺书;在确认投资决策主体时需参照联合申请的相关规定。

(3)提交壹份交易资金申报表;各股东方需参照联合申请的相关规定提供交易资金,并按实际资金来源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4)合资公司独立投标的,请按照合资公司独立竞投专用摘要格式填写,具体详见各地块出让须知所附“投标文件内容摘要”。

5、申请人为合资公司(非上市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分别为40%、30%、30%,如何确定投资决策主体?

答:该合资公司独立申请的,在确定投资决策主体时需参照联合申请的相关规定, 将所有股东方均视为联合申请各方,故三家股东方应据此各自确定其投资决策主体。投资决策主体可为合资公司所有股东本人或股东的股权比例超过50%的上一级母公司(若股东为上市公司的,可以是该上市公司的排名前列大股东)。

6、申请人为合资公司(非上市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分别为51%、49%、如何确定投资决策主体?

答:参照问题5。

7、申请人上一级母公司作为投资决策主体的,母公司的兄弟公司是否可作为申请人的自有资金来源?比如a公司来申请时下表中的B公司是否可为a公司提供自有资金?如果想用B公司的资金作为自有资金来源的话,可以怎么做?

答: 申请人的交易资金来源于关联方的,应符合出资方为投资决策主体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其填表说明)。

即:当a公司为申请人时,举例中的B公司不可以作为a公司的自有资金提供方。

当A公司来申请且AB公司作为其投资决策主体时,或AB公司来申请时, B公司可为自有资金来源方。

8、申请人可否向投资决策主体以外的主体筹集筹资性资金?对筹资对象有什么限制?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转账路径作为证明材料?

答:申请人可向非关联方进行借款,同时确保该款项的资金来源应为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自有资金,并按实际资金来源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9、保证金是否需要从监管账户打到保证金账户?申报的自有资金是否就是封存资金?

答:申请人可使用其名下任一账户支付保证金。根据出让文件的规定,申请人委托银行在监管期间封存的资金除缴付地块出让价款以外,不得挪作他用。

申请人申报的自有资金金额应不大于其监管银行封存金额,且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竞买人/投标人的较高报价不得超过其申报的自有资金金额。

10、受让管理中合资公司、联合体拿地分别如何扣分?

答: 独立申请的合资公司竞得地块的,合资公司各股东方均纳入受让管理,且对各股东方均按照排名前列大股东的原则进行穿透确认;联合竞买人竞得地块的,联合竞买人各方均纳入受让管理,且对联合申请各方均按排名前列大股东的原则进行穿透确认。

在评分中,联合体先按照股权超过30%的联合各方计算经济实力等评分项,再按各方投资比例加权平均计分,最后加上联合投标人的受让管理得分。联合投标人的受让管理分根据联合投标各方的受让管理总幅数计算。评分中,独立投标的合资公司将被视为合资公司各股东方组成的联合体,参照联合体评分规则进行评分。

11、地块未来销售的房价是否会随地块公告公布?未来房价限价与实际成交地价的关系将以什么形式确定?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管理的通知》,房屋管理部门将在交易会现场就地块周边房屋销售情况做交易提示,参与地块交易活动的竞买人/投标人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房价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简称“承诺书”),根据房屋管理部门要求,该承诺书作为出让合同的附件。交易提示及承诺书样张详见附件1。

12、可否提供交易资金来源申报表样张?

答:详见附件2。

13、地块正式公告的出让须知是否与土地交易市场5月10日发布的须知(样张)完全一致?

答:以各地块出让文件为准。

关于住宅用地集中出让相关提问的解答和提示

(续二)

1、合资公司AB公司(A公司股份占比为49%)在2021年1月受让过一幅上海市的住宅用地。除此以外,A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没有在上海拿过地,请问A公司首次来参加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活动,受让管理得几分?

答:45分。

2、合伙企业在确定投资决策主体、申报与核验交易资金和评标事项中需要和合资公司一样参照联合申请的相关规则吗?

答:是的。

3、以下哪种情形属于违约行为?

(1)交了保证金但不提交申请;

(2)提交了申请但不封存自有资金;

(3)提交了申请但不来参与投标活动。

答:(1)如申请人及其关联方没有另行交纳保证金或提交申请(含独立申请及联合申请),则不涉及违约。

(2)、(3)均涉及违约。

4、假设A公司和B公司联合申请1号地块,A公司和C公司联合申请2号地块,那么A公司用于1号地块的交易资金是否可以来源于其向C公司的借款?

答:如果A公司与C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那么A公司用于1号地块的交易资金可以来源于其向C公司的借款,但是, C公司提供的这部分借款及其交易资金来源证明材料不得与本批次出让地块的其他交易资金来源全部或部分重复,也不得与其他已成交地块竞得人/中标人所申报过的交易资金来源全部或部分重复。自有资金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5、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健康码/随申码吗?

答:需要。目前,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均可申请通过支付宝或一网通办等平台申请健康码/随申码。请各位提前准备好健康码/随申码以备查验。

6、我的随申码是黄色的,可以来参加交易活动吗?

答:不可以。为保障各方人员的身体健康,只有健康码/随申码为绿色的人员方可进入土地交易市场。

7、我是联合竞买体,可以有几人进入交易厅室?

答:根据市场防疫要求,每幅地块每个竞买人/投标人最多可有2名人员进入现场交易厅室。多家企业联合进行竞买申请的,为一个竞买人/投标人,最多可有2名人员进入现场交易厅室。

8、如果同一企业参加的两幅地块的交易活动同时进行,可以有几名人员进入现场交易厅室?

答:根据市场防疫要求,每幅地块每个竞买人/投标人最多可有2名人员进入现场交易厅室。若同一企业参加的两幅地块交易活动同时进行,该企业每幅地块均可有最多2名人员进入现场交易厅室。

9、我已接种新冠疫苗,还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吗?

答:需要。进入土地交易市场的各位竞买人/投标人/配套管理工作人员均需全程佩戴口罩。具体防疫要求详见附件。

来源:上海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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