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新闻】宁夏回应房产税实施细则:没有出台任何新政策

税中望月 2018-10-12 0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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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事重提——谣言的生命力还是比较顽强的,现在还是会有人提起,综合相关信息汇总如下: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出台房产税了!”2017年10月20日8点前后,朋友圈,各大网站,全是这个消息。 消息称,宁夏日前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旧事重提——谣言的生命力还是比较顽强的,现在还是会有人提起,综合相关信息汇总如下: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出台房产税了!”2017年10月20日8点前后,朋友圈,各大网站,全是这个消息。

消息称,宁夏日前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此外,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前述消息已对部分公众形成了误导,一批读者据此认为宁夏开征了“新的房产税”。原因在于,这些报道只字不提,宁夏《细则》第五条的这句话:“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宁夏《细则》所称的《条例》,是指198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条例》第五条,列出了免征房产税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等。

31年前颁布实施的这部《房产税暂行条例》,至今仍在实施,仍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除重庆、上海经国务院同意试点房产税对部分居民房产以较低税率征收房产税以外,其他城市的居民自用房产,仍然是免征房产税的。

自从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房地产税这个说法以来,房地产税的讨论就没有停止过。因为关系到几乎每个家庭,所以,大家关心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也是正常的。

但上述《条例》所称的房产税,以及宁夏《细则》里的房产税,与正在讨论的房地产税的概念、范畴,是完全不同的。由于房地产税事关重大,此前已纳入全国人大十三五立法规划。

不过,今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首先,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列出来的,所以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当然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根据我的了解,我们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宁夏回应房产税实施细则:没有出台任何新政策

10月20日深夜,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发布就《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的有关说明,表示,本次修订的《细则》不涉及个人住房征税问题。

具体说明如下: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是1987年制定的。30年来,宁夏行政区划已经进行了调整,如银川市原老城区已调整为兴庆区,原郊区已调整为金凤区,原新市区已调整为西夏区等,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有关老城区、新市区、郊区等表述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本次修订,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执行,免纳房产税,没有就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出台新的政策。

三、本次修订,保留了国家和自治区原有免税政策,仅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合并表述,没有出台任何新的政策。

全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

排名前列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未设立地方税务机关的市、县(区)由房产所在地的国家税务机关征收(下同)。

纳税人跨市、县(区)使用房产的,由纳税人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第四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第五条 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三)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四)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第六条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收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情形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分季缴纳的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缴纳入库,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年应纳房产税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愿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缴纳时间为每年排名前列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第八条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五)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第九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宁政发〔1987〕3号)同时废止。 

【楼市动态】房产税夜袭,宁夏率先吃螃蟹 房价将下降55%!2017-12-10 

征税之类的事情,历来都是闷声发大财,只干不说,低调快进。

但是昨天,宁夏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发布了《房产税实施细则》,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和国际接轨,对70年使用期限的房子征收房产税,中国正式进入了房产税时代。房产税将大幅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为宇宙级泡沫的中国房地产加上最后一根稻草。

宁夏率先吃螃蟹 开启楼市的冰河时代!

近日,宁夏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宁夏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新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依照房产原值减除30%后计算 税率为1.2%。《细则》明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据说,该房产的原值不是指买房时候的价格,而是当前市场价,如果按此推标准,房产税无疑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此外,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新房自交付使用后次月起计征。《细则》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房产税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购买存量房,房产税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出租、出借房产,则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而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房产税则是从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

房产税按年计算 分季缴纳。《细则》明确,房产税将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分季缴纳的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缴纳入库,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年应纳房产税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愿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缴纳时间为每年排名前列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在美联储10月缩表、12月年内第三次加息的大背景下,打压资产泡沫、提前卧倒对抗美元紧缩造成的全球流动性黑洞,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是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应对之策。近两年来,政府采取了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各种手段,但是房价没有丝毫得到控制的苗头,万不得已,只有启动房产税这一终极大杀器。

在此背景下,宁夏在全国率先征收房产税,石破天惊无异于在房地产的冬天快来临之时,给部分还在硬挺的楼市浇上一盆凉水。北风吹过,基本都会被冰冻起来。也像一个稻草落在正在吹起的肥皂泡上,水沫四溅,泡泡瞬间破灭。

滚滚财源替代土地财政 二次薅羊毛的阵痛!

一旦房地产行业萧条起来,较先受到损害就是地方政府。当前房地产的土地出让金支撑起了地方政府70%的财政收入,即便如此,2016年中国财政赤字仍然超预算6000多亿,用骇人听闻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一旦房地产坍塌下去,土地出让金会大幅缩水,基本上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都要停摆。

碰到这种情况,开源节流是解决问题的少有办法。我们先来看节流,这几年经济增速不断下滑,财政收入的不降反增,年年创出新高,即便如此,也赶不上政府刚性开支的增幅。

更准确地说,是在经济下滑,税收增幅下降的大背景下,政府公务员规模、薪酬和三公经费大幅反而大幅提升,减薪、裁员、缩减经费开支是企业的事,苦日子老野们的是断断不能过的,哪怕赤字大于天,衣食也是不能丝毫减损的。

发行国债借钱度日已经到了极限,容易增加银行风险,增加本币贬值的风险,成本较高;找央妈印钱补贴财政早已被明令禁止。

既然不能节流,那么就只有开源了,增加税收无疑成为ZF弥补财政赤字的优选。在楼市萧条,所有的土地都被卖得所剩无几的情况下,征税从房地产的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是大势所趋,高额的房地产税、遗产税必然替代土地出让金,成为未来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柱。

宁夏打响的征收房产税排名前列枪,必然会成为新一轮地方政府财源滚滚的号角!

狼真的来了,楼市泡沫就此终结!

今天,宁夏偷袭征收房产税,意味着这一与政策已经得到了上峰认可,全国各省市必然会一窝蜂跟进,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没有什么比开源征税更有吸引力。

房产税的开征必然将大幅打压房地产销售市场,不管是对购买方还是销售方,有了“房产税”,持有房屋的成本将大幅增加。如果说以前的四限措施不能让购房者看到实打实的坏处,不能给房地产泡沫致命的一击,那么今天的宁夏开征房产税,就必然能让房屋投资作者踏踏实实感受到,高额的房产税已经成为一个极其沉重的负担,手上的房子就是一个烫手山芋,开启新的抛售潮!

不管是准备购房的刚需还是投资者,必然会在房产税面前止步;多套房子的投机者踯躅不前、已经拥有多套房的投机者仓皇抛售。这样一来,供应量增加需求减少势必引发它降价。有学者推测,绝大部分城市房价会因此下降55%以上,基本上是腰斩。

如果房产税的税率足够高,征税对象足够广,影响恐怕会更大,这种影响同样也会体现在心理层面上,引起恐慌式的预期,从而最终让房子的供求失衡,起到给发烧的楼市降温的目的。

如果到时财政足够紧张,房产税必然会从重从广。所以征收房地产税,为财政创收,肯定不会按照购房时的原值,而是根据市场评估价。即使是在市场成交量急剧萎缩,有价无市的情况下,评估价仍然由相关评估机构确定。

每年征收房价评估值的5%的房产税,和国际接轨,一线城市一套房子一年征收几十万的房产税是常事,如果觉得征收5%不够缓解财政支出,那么征收10%,15%呢?未来的房子必将和当前过剩的傻大粗钢铁一样,成为鸡肋,持有负担沉重,消受不起;卖之可惜,变成鸡肋。

如果有人说,房产税是毛毛雨,不care。那么总有一天你要撒手西去的吧,遗产税开征也是必然的。前段时间网上疯传深圳即将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征遗产税”。试点方案规定,1000万元以上的遗产,适用税率为50%,而且应纳税金不能从遗产里出,且必须在三个月之内交齐,否则全部收归国有。

唉,总有兴风作浪的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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