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抢救一批历史建筑,在旧改认定地块中进一步甄别房屋

宝厦 2017-05-24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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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5日上海市政协举行的“重视历史建筑风貌区保护”提案专题办理活动中,上海市住建委副主任裴晓透露,上海将根据保护普查情况加快筛选,代表上海各个历史时期并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的典型建筑,特别是成片风貌较为完整的区域内的历史建筑,应按法定程序纳入保护范围,可依据其价值提升为优秀历史建筑或各类

在5月15日上海市政协举行的“重视历史建筑风貌区保护”提案专题办理活动中,上海市住建委副主任裴晓透露,上海将根据保护普查情况加快筛选,代表上海各个历史时期并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的典型建筑,特别是成片风貌较为完整的区域内的历史建筑,应按法定程序纳入保护范围,可依据其价值提升为优秀历史建筑或各类文物建筑。

据裴晓介绍,上海将严格甄别房屋类型,抢救一批历史建筑。一方面,在旧改认定地块中,进一步甄别房屋的类型和保留、保护价值,按照上海市房屋建筑分类标准,将认定地块中改造范围内的各类房屋按类型明确区分,并通过一定程序对各类房屋特别是二级旧里以上房屋的保留、保护价值甄别后,明确保护、保留和拆除范围。另一方面,按照规划控制要求,严格把握老建筑拆除范围和规模。

同时,上海将结合保护普查,控制一批保留建筑。除没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居住条件恶劣、安全和使用矛盾突出、群众改造意愿有共识的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混杂在历史建筑中的零星搭建、简屋、附属设施,以及与历史风貌明显冲突的老旧建筑,其他房屋原则上均应进行价值甄别,并通过规划管控予以保留。

那么,应该如何促进历史建筑保护呢?

裴晓透露,上海将尽快建立保护专项资金,保证政府投入的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加大和保证市、区财力对修缮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扩大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和成片风貌区修缮的受益范围。

其次,上海将研究社会力量的引入机制。适度有条件开放历史建筑产权转移,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护性置换和更新利用,促进保护管理良性循环。要通过政策导向,吸引国有企业参与保留保护工作,特别是地产集团等有实力的市、区国有企业。

同时,适时启动公房提租程序,增加公房租金收入,缓解长期以来“租不抵修”的局面;同时探索由政府和房屋产权人、公房承租人共同出资、联手实施改造的可行性。

在提高保护技术方面,上海继续推进历史建筑传统修缮技术工艺工法研究,培育专业修缮队伍,引导和鼓励企业钻研修缮科学技术。同时,继续开展保护修缮规范标准体系建设,细化施工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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