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需求量大增,你还在考虑要不要考一建吗?住建部发文:建造师需求量大增,行业地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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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印发了《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注明坚持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逐步构建资质许可、信用约束和经济制衡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书行为!
从中可以读出3个重大信息:
1、资质标准还将有重大调整,资质类别要减少;弱化企业资质并非简单的去资质化,在新的准入制度中,资质、信用、经济制衡一个都不能少。
2、对“挂证”的查处力度将更大,处罚力度会更大,住建部从未减弱过。此次特别强调,不禁让人充满期待,之后还会有更严厉的措施出台!
3、不管是企业资质申报,还是个人执业,信用将成为重要的考量指标。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已执行10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较新修订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明确注明:
明确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执业”章节内容大幅度改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
注册证书有效期由“3年”增至“5年”。
去除了“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执业印章”退出历史舞台。注册建造师证书推行电子证书。现在挂靠的“挂证不挂章”(挂资质不挂项目,把证书借给企业用于资质升级或者维护资质用)会被终结!
要求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都必须为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
《征求意见稿》中将原《规定》由“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修改为“建设工程项目”,去除“大中型”,即所有项目都需要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
《征求意见稿》中将原《规定》由“项目负责人”扩大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都需要注册建造师执业。
1.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都必须是注册建造师!
【原来是项目负责人要是建造师,现在是3个都要是建造师,需求一下子增加3倍】
2,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不得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原来是不得担任“大中型”项目,现在修改后,小型项目也需要项目经理,需求增加几倍】
建造师的需求量即将大增,对于大中型项目,需求是从1到3,对于小型项目, 需求是从0到3.
15年,住建部准备用新资质标准,建造师不够,需求大增。现在又出这个政策,建造师人数需求大增。一级、二级建造师行业地位创新高!
据统计,目前全国一级建造师初级注册人数已达556865人(非实时数据),2016年初始注册人数就有8万多人,可见市场对一级建造师的需求仍然很大。
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之后,企业建造师需求会更大,然而到时候到底是能带动挂靠火热呢?还是挂靠会消失呢?
9月底医保将全国联网,社保全国联网还会远么?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实现信用体系、公共资源交易(包含工程建设招投标数据信息)(基础数据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等重点领域数据基于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
社保联网后证、社保必须合一,难道您会为了挂证而丢弃你实际工作上的社保么?
若全国社保联网,将导致很多挂证人员不再能够挂证,同时一证多项目挂的情况也将越来越难,短时间内将出现证书紧缺情况,也就是说2018年或将是证书紧缺的一年,证书使用成本将进一步提高。未雨绸缪,建筑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不要让证书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
最后小编借用一位建筑业资深人士的话:
(一)人、证、社保,三合一的,大大利好。
(二)证、社保,二合一的,暂时性利好,以后谨慎乐观。
(三)人、社保,二合一,只挂证,无路可走,死路一条。
因此,持证人、企业,都得早作打算,早作安排,提前部署,以免措手不及。
建造师需求量这么大,所以拿证也是有点困难,同学们在考证的过程中一定要踏实努力的学习,不要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只有脚踏实地,才能走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加油,真正为一建积极备考的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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