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21新政界定时间:一手房以认筹为准,二手房以网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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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东方卫视报道,再次明确了上海1.21新政界定时间:一手房以认筹为准,二手房以网签为准。
此前,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热线(962269)也向媒体表示:目前交易中心口径是二手住房以网签合同日期为准,而一手新房则以认筹时间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中心人士提醒:参与认筹或新房买卖目前尚未签订合同,但通过摇号且已付定金的人员名单需以开发商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的名单为准,在核查名单无误后按老政策核查限购资格。
1月21日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联合市房屋管理局等8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共十条,除了前面提到的关于一二手房限购、税费外,还涉及土地、信贷、新房摇号等内容。
其中,《意见》调整了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不满5年的住房一律全额缴纳增值税。
对此,上海纳税服务热线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的执行时间是1月22日,并以网签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1月21日以前(含)办理了网签业务的住宅,适用老政策,不受新政影响。
另外,《意见》还明确,离婚3年内购房的按照离婚前家庭套数计算。具体而言,《意见》提到,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意见》规定,新政于2021年1月22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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