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又一大波拆迁来袭!补偿标准已出,快来看看有你家吗?

嘉定有料 2017-09-08 2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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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农用地36744.2平方米、建设用地396.8平方米、未利用地3516.1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40657.1平方米。

小编在上海规土局看到

因修建S7公路--嘉定段

又有不少地方要拆迁啦

快来看看,有你家吗?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嘉定区马陆镇陈村村樊家组

嘉定区马陆镇陈村村费家组

嘉定区马陆镇大宏村朱家桥组(村队组)

征收农用地36744.2平方米、建设用地396.8平方米、未利用地3516.1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40657.1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标准为马陆镇农用地86.55元/平方米,非农用地86.5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标准为马陆镇粮棉地4.2元/平方米,蔬菜地6.6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五、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17年10月4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马陆管理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八、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 2017年9月11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马陆管理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九、《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 羌俊英  联系地址: 沪宜公路2228号

联系电话: 59158007 监督电话: 69530109

S7公路一期工程线向东北方向接沪崇越江西线进入崇明岛,并与陈海公路、沪崇苏高速相接,全长约49.9公里。 S7公路二期工程南起月罗公路,沿规划罗薀河和沪通铁路东侧向北,依次跨越练祁河、嘉罗公路、嘉盛公路、曹新公路、宝凤路、徐潘公路,止于宝钱公路,红线宽度为60米,全长约6.1公里。

作为上海西部地区南北向重要通道,S7公路对市郊新城建设具有支撑作用。根据规划,S7公路未来将串联崇明三岛、西部、都市区和杭州湾北岸四大板块,也将崇明新城、宝山新城、嘉定新城、闵行新城、南桥新城和金山新城连成一线。同时,它还与G15、嘉闵高架等共同构成西部地区南北向通道,有利于市郊新城建设与发展。

来源:上海市规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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