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子”新标准公布: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设置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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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人民群众提升居住品质的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3月31日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并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
新规范以住宅项目整体为对象,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在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对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作出规定。
新规范规定了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较之前提升了20厘米。
要求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此前规定为7层。同时还统一了电梯轿厢尺寸,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米;采用宽轿厢时,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0米,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5米,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0米,深度不应小于2.1米。
提高了阳台等临空处栏杆高度,由原来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米,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米,统一提高至1.2米,提升安全度。
此外,规定还提高了墙体和楼板隔声性能;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要求空调室外机安装在专用平台;规定了不同气候区供暖、空调设施设置要求等。
今年,“好房子”被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住建部部长倪虹就明确表示,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此前2019-2022年,住建部曾先后三次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此次正式发布,对住宅项目提出底线要求,有助于以更高标准推动住宅品质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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