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透视】“商住两用”还是“商住两不用” ——从一起房地产广告案件谈企业诚信的缺失

思畅园 2018-04-29 10:51: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年来,商业办公项目开发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设备,改变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等现象屡有发生,这些行为违反规划和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扰乱地产市场秩序,滋生社会治理隐患。

“商住两用”还是“商住两不用” 

——从一起房地产广告案件谈企业诚信的缺失

近年来,商业办公项目开发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设备,改变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等现象屡有发生,这些行为违反规划和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扰乱地产市场秩序,滋生社会治理隐患。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应当在类住宅项目整治中发挥重要力量。

2015 年底,金海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经营商户的日常检查中,发现有人员在发放房地产广告宣传页,推广某广场房地产项目。执法人员对所发放广告仔细检查,发现该公司单页广告和户外广告宣传“酒店式公寓”、“献给南上海公寓的新体验”、“上刻家门、下刻商场”等,并在房型平面效果图中设置厨房、卧室等生活空间,刻意回避项目实际属于办公写字楼的商业地产性质,存在涉嫌故意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通过进一步的立案调查,最终我局对其作出罚款4 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案虽非重大案件,但其中折射出的企业诚信问题却值得我们深思。

在上海,房子对于一个家庭来所,承载了太多了东西。尤其对许多新上海人而言,房子特别不是简单的一个睡觉、吃饭的地方。更大的作用体现在子女入学、落户等;而这些都是办公写字楼所不具备的。高昂的物业管理费、高昂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更加高昂的还有转让时的税费;都在清楚的说明它不是也不应当是满足人们基本居住需求的住宅,而只是装扮成住宅样子的办公房。其实,由于开发商在房内设置了“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已经使这样的房子连办公功能也不具备了,成了“ 商住两不用了”。买了此类的房产的人,尤其是新上海人,很多后悔,转让又付出了高昂的税费,还错失了购买真正住宅的机会。

此类所谓“商住两用”房,在奉贤区存在由来已久,且不乏大型民营甚至国有房企参与其中。由于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 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 年,所以商业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价格远低于住宅用地使用权;所以开发商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由于地处郊

区的奉贤,办公写字楼的出租、出售情况并不理想。所以开发商争相将办公楼打造成住宅的内部格局,甚至有些办公用房的外形也已经与住宅极其相似,对外则以“商住两用”宣传销售。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加之营销人员更加夸张的口头宣传,就把一个个办公楼项目宣传成了完全具备住宅功能同时又完全具备办公功能的“商住两用”项目。“商住两不用”的“商住两用”房的盛行,反映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极其不诚信、极其不负责,是企业信用的严重缺失。作为监管部门,我们应当对这种企业信用缺失的现象引起重视,一方面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类住宅项目违法广告;另一方面,也要加强行政指导,引导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

去年以来,上海市开始对“商住两用”(类住宅)项目进行清理整顿。正如市长应勇指出的,清理整顿“类住宅”是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将在惩治违信房产企业,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