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新一批公租房上线,三居室不到2000元,非沪籍也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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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公租房新项目来啦!
为服务好在宝山区各企事业单位就职的员工
营造良好的区域营商环境
区公租房公司新推出4个公租房项目
共计234套房源
这次又会推出哪些项目呢?
快来看看吧!
1
同瓴佳苑项目
坐落于宝山区大场镇环镇北路1118弄
该项目总计有37套房源
2
上坤公园华庭项目
坐落于宝山区顾村镇富联路646弄
该项目总计有16套房源
3
昱翠家苑项目
坐落于宝山区月浦镇月富路55弄
该项目总计有50套房源
4
旭辉澜悦苑项目
坐落于宝山工业园区潘泾路4655弄
该项目总计有131套房源
三居室,较低才1942元
两千块都不到!真是转到了!
那要如何申请呢?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要哪些材料?到哪儿申请?
下面全君一一告诉你!
申请条件
一、单位为主体申请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设立在本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单位职工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单位职工与该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金;租金由单位直接支付或单位提供担保后由职工直接支付。
2、单位职工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单位职工未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二、个人(家庭)为主体申请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非本市常住户口,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含1年),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未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申请材料
如果你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那递交申请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小编总结出以下材料供大家参考让各位在申请过程中少跑冤枉路~
一、申请表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授权区住房保障机构和受理机构核实其申报信息。可在宝山区公租房门户网站(www.bsgzf.com.cn)自行下载《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二、同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明;
②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相关年限证明;
③婚姻状况证明;
④工作、社会保险费缴费的证明;
⑤住房情况证明;
⑥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单位申请所需材料:
单位申请的还需提供本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证明、开户银行账号、单位联系人身份证等材料;单位所在地镇政府或区政府派出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配租标准
一、单位集体承租:
1、承租一居室,可安排1名单身人士或1个家庭(1-2人)入住;
2、承租二居室,可安排1个家庭(2-3人)入住,也可拆套安排入住;
3、承租三居室,可安排1个家庭(4人及以上)入住,也可拆套安排入住;
4、拆套安排入住的,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二、个人(家庭)承租:
1、单身人士可承租1套一居室;
2、家庭(2-3人)可承租1套一居室或二居室;
3、家庭4人及以上可承租1套三居室;
4、单身人士可自愿组合承租1套二居室或三居室。
申请时间
为提升区域营商环境,本次申请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3月1日至4月30日面向单位集中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018年5月1日后进入常态化申请,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及个人。
预计首批通过申请审核的申请人2018年5月即可配租入住。
申请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572号1号楼402室
咨询电话:56100651 / 1891777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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