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上海购置房屋,12月31日前,记得缴清房产税噢

创智资讯 2019-12-04 14: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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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上海购置房屋,12月31日前,记得缴清房产税噢

导语:自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上海购置房屋,新房以及二手房需要审查房产税,经过认定需要缴纳房产税的需要在每个征收年度的12月31日前缴纳,逾期需要滞纳金。

上海房产税

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税渠道信息汇总

上海房产税渠道信息

如何获取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

房产税税款入库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保存、打印个人住房房产税电子纳税清单:

(一)登陆上海税务局官网(www.tax.sh.gov.cn),进入“电子税务局”,通过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模块获取。

(二)通过移动端:

①“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路径:涉税查询--房产税查询);

②“支付宝”APP(路径:城市服务--办事大厅--工商税务--房产税查询);

③“随申办市民云”APP(路径:我--纳税查询--房产税查询)

如何取得完税凭证

纳税人在税务专窗缴纳的当场可取得完税凭证。

纳税人在付费通网站或银行缴税的,请妥善保存付费通网站收款页面(可自行下载)或银行收款凭证,需要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可在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至本市任一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或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凭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当场开具完税凭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委托他人缴税该如何办理

纳税人(应税住房产权人之一)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但需委托他人缴税的,应如何办理?

对受托人无法取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缴税:

①委托书原件。

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④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登录上海税务局官网(网址:www.tax.sh.gov.cn)或通过“上海税务”微博、微信平台进行咨询,也可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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