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新闻】惠南、老港等地较新征地!宣黄公路(川南奉公路-观海路)新建项目征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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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备受黄路百姓关注的宣黄公路(川南奉公路-观海路)新建项目传来较新消息,市规土局昨日在其官网发布多则拟征地告知书(沪〔浦〕拟征地告[2018]第147号-第153号),包括惠南镇、老港镇沿线多个村组的土地将被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及内容
沪〔浦〕拟征地告[2018]第147号
惠南镇桥北村
拟征收你村6、7、5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沪〔浦〕拟征地告[2018]第148号
老港镇欣河村
拟征收你村8、9、18、12、19、16、17、13、15、11、10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沪〔浦〕拟征地告[2018]第149号
惠南镇海沈村
拟征收你村 8、6、7、14、5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沪〔浦〕拟征地告[2018]第150号
惠南镇团结村
拟征收你村 6、7、3、4、5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沪〔浦〕拟征地告[2018]第151号
老港镇大河桥村
拟征收你村24、20、18、19、16、17、15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沪〔浦〕拟征地告[2018]第152号
老港镇东河村
拟征收你村 26、28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沪〔浦〕拟征地告[2018]第153号
老港镇
拟征收你镇范围内集体土地。
(观海路—老果公路)
一、位置:浦东新区宣黄公路(观海路—老果公路)
二、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三、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进行补偿;
青苗补偿费按 《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进行补偿;
附着物补偿费按 《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按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 《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发[2017]15号)执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四、调查确认:
本告知书发布后,浦东新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会同惠南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及桥北村民委员会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二)对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三)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五、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和财产权凭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惠南镇规建办(城西路200号615室)确认征地财物调查结果,征地财物调查结果确认期限至2018年11月24日。
六、本告知书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
(一)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
(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五)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六)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略,详见官网)
宣黄公路东延伸段大致走向图(仅供参考,以实际建设为准)

宣黄公路(川南奉-观海路)大致走向图(按早前规划绘制,仅供参考,以实际建设为准)

来源 | 南汇频道
NHnews编辑 | 乐涵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