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出让宅地均需配建5%保障房,违者不予办理出让手续

搜狐焦点上海 2024-10-08 17: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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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发布《关于本市保障房配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及凡新出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的建设项目(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除外),均应按照不低于该建设项目住房建筑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房及相应产权车位。

10月8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发布《关于本市保障房配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及凡新出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的建设项目(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除外),均应按照不低于该建设项目住房建筑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房及相应产权车位。

通知还显示,对未完成上年度保障房配建计划的区,市房屋管理部门应告知市规划资源部门暂缓办理其当年度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凡不配建或者少配建保障房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市、区规划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对旧改地块及其资源地块商品住房项目,可调整保障房配建实施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其实,自2012年开始,上海就在土地出让规则中设定了商品房开发商要配建5%保障房的规则。

近年来,上海保障性住房的筹措也在加速。截至2024年7月底,上海已累计建设筹措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51.7万套(间)、供应32.3万套(间),分别为“十四五”规划总目标的86%和81%,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租得到”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当下市场行情下,如何平衡商品房与保障房供给体制的均衡发展,也将成为上海政府与房企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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