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创始人冯仑因借款合同纠纷案被限制高消费,回应:由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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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仑 IC资料图
5月8日,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冯仑被限制高消费,涉及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为润汉辉(海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去年5月,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344.99万余元。
对此,澎湃新闻致电冯仑本人,其表示这件事“由公司处理”。冯仑并未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原因进行解释。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限制消费令显示,“本院于2023年5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润汉辉(海口)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冯仑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天眼查信息显示,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以从事社会工作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此次强制执行的申请人为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30%;另有新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方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0%及10%。
公开信息显示,冯仑被称为“地产思想家”,曾与潘石屹等人同列“万通六君子”。其现年65岁,于1991年开始领导并参与万通集团的全过程创建及发展工作;1993年领导创立了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参与创建了中国民生银行并出任该行的创业董事;曾任中国民生银行创业董事,未来论坛创始理事。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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