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网签合同更新条款:上家若有户口,可以强制迁出了!

楼市与魔都 2018-03-03 15:00: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上海二手房交易 下家购房后 上家户口不愿意迁出 出现老赖,永远的痛啊!

上海二手房交易

下家购房后

上家户口不愿意迁出

出现老赖,永远的痛啊!

知乎大神是这样回答的:

1、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

2、公安机关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

3、如原房主拒绝配合,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

神马?TMD无解!

上海房产新规:2018.3.1日开始,新版网签合同更新条款,上家若有户口,现在可以强制迁出了(亲爱的客户们!您再也不用担心户口纠纷问题了。)

强制迁户口!

太给力了

消息属实吗?

真相在这里!

在网上房地产

下载了较新版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划重点

↓↓↓

1、新版合同明确规定了,上家必须在30天内,履行约定的户口迁移条款。

2、没有及时迁出,上家要缴纳违约金,按天计算。

3、30天后没迁出,直接上“公共户”。

特别点评

    这种涉及政府多部门的工作调整,不是房地局自己决定的,应该是各方面会协商后的结果。今后有关部门都会全力配合的。对全款法拍房肯定会是利好,详细细节,我们正在和交易中心确认中。

    以前合同内容买卖双方都会涉及到户口迁出的内容,但是不可避免会遇到执行难的状况,因为户口如果没有地方接受迁出户口的话,造成无法履行合同,对买家权利是一种侵害。现在有专门地方接受户口为解决纠纷提供可执行方案。可以看出上海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较新的版本越来越完善,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对于买房的,特别法拍房的同学来讲

这真是一大利民利好!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