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新闻】大川公路(宣黄公路——南芦公路)工程,惠南、大团多个村组启动征地动迁

南汇新闻 2017-07-15 1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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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的小伙伴们可以将身边的新闻事件排名前列时间发给我(小马哥);搜索我的微信号:546547549;我们会根据新闻事件的价值给予每一位参与者红包奖励(30元-50元)

南汇新闻NHnews记者从浦东规土局了解到,大川公路(宣黄公路--南芦公路)段新建项目传来好消息,项目前期征地将正式启动。

大川公路(宣黄公路--南芦公路)

大川公路(宣黄公路--南芦公路)段是浦东新区“十二五”路网规划中重要的南北向干道之一,新建工程使得川沙-大团全线贯通,有效缓解临近的南芦公路、南团公路、川南奉公路的交通压力。大团到惠南也增加了一条快捷的通道。

根据沪浦规土许地【2016】74号批文,国家拟征收大团果园村、赵桥村 、邵村村、团西村、惠南城南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用途:道路广场用地、水域

大团镇

大团镇果园村: 八组、七组、十二组、十一组

大团镇赵桥村:二十三组、二十组、十八组、十六组、十七组、十五组、一组

大团镇邵村村:二十六组、二十三组、二十四组、九组、六组、三组、十八组、十三组、十四组、五组

大团镇团西村: 三组、一组

惠南镇

惠南镇城南村:十二组

征 地 动 迁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进行补偿;

青苗补偿按 《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进行补偿;

附着物补偿按 《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按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 《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发[2017]15号)执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调查确认

本告知书发布后,浦东新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会同大团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及团西村村民委员会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二)对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三)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和财产权凭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大团镇永春东路10号(动迁安置办公室)确认征地财物调查结果,征地财物调查结果确认期限至2017年7月18日。

本告知书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一)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四)不得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五)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六)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房屋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区土地管理部门反映。申请听证的,请于 2017年7月10日之前向区土地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听证规定要求的,区土地部门将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7月4日

联系人:徐萍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08号

联系电话:58921482-8201

监督电话:38763593 

据悉,大川公路南延伸段北起宣黄公路,南至南芦公路,长约6.5km,跨越大治河连接段约1.41km,实际地面路段约为4.64km,规划红线宽度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相关附属工程等,总投资约9亿。

来源:浦东规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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