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筷乐城三次延期交房仍无期 天歌置业深陷资金链断裂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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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15地产阳光行动开启以来,短短2周时间,我们就收集到购房业主们数百条爆料信息,很多项目维权内幕甚嚣尘上。
据网友爆料,在浦东唐镇,天歌华庭小区对面的筷乐城,数幢多层商业楼停工烂尾许久,开发商上海天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天歌置业),疑因资金链断裂,三次延期交房,至今依旧遥遥无期。

01
筷乐城三次延期交房
违约时长将近一年半
据向业主代表进一步了解,唐镇筷乐城2014年3月始建,2017年4月开始对外销售,合同原本约定2018年9月30日交付,后顺延至2018年12月30日,紧接着又推迟至2019年6月30日,此后再无任何延期书面通知。三次延期后,至今已经推迟了一年半的时间。

公开资料显示,唐镇筷乐城由天歌置业开发,备案名天歌商都,为天歌华庭配套商业。商场总建面约7万平方米,可售面积30884.92平方米,已售20392.38平方米,已售399套,涉及344户业主。

搜狐焦点实地探访发现,筷乐城规划8幢主楼,土建部分及雨污水工程已全部完成,安装工程尚余部分未完成,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及水电煤市政配套设施因资金原因尚未实施。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筷乐城交房一拖再拖?
2019年7月8日,天歌置业在一份公开的《告业主书》文件中称,2012年之前,公司经营与管理正常,后因快速对外投资,引发资金链紧张,企业在筹措资金时又深陷民间借贷,导致效益严重下滑,从而对筷乐城项目工程施工带来严重的影响和不确定性。2018年开始,又因借贷纠纷导致多起诉讼,项目被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封,进而影响正常运营,资金严重短缺,无法进行后期工程。

02
资金缺口5000万起
巨额违约赔偿在路上
那么问题来了,开发商天歌置业到底缺口多少资金?
天歌置业预估,筷乐城后续工程所需最少资金5000万,其中市政配套费用约3000万元(供电配套2400万元,水和燃气约600万元),同时,验收前需支付工程款2000万元,施工企业才肯配合验收交付。
对于众多业主针对开发商逾期交房、合同违约、甚至烂尾的集体投诉,天歌置业表示,公司目前已无力正常筹集资金,项目尚有3、6、10、11号楼共四幢约10000平方米尚未销售,拟将其中一幢或者二幢通过销售或抵押专门用于筹集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后续工程施工资金;另外也在积极寻求重组机会摆脱困境。

实际上,围绕筷乐城项目的情况并没有那么简单,当前摆在天歌置业面前的还有众多迫切难题。
由于涉及多起民间借贷诉讼,筷乐城被法院查封,导致项目无法正常销售,天歌置业的如意算盘落空,进而影响筹集资金缺口,市政配套及工程验收无法进行,交房只能继续延期,天歌置业正深陷这种死循环胡同。

即使搞定了这笔5000万元缺口,按照约定在交房之后15日内,天歌置业还将补偿所有业主一笔巨额违约金。
假设签约总房款是6亿元,按约定的万分之二违约金赔付,粗略估算天歌置业每天违约金约12万元;若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计入违约期,这笔违约金至今至少高达6180万元。交房多延一天,这笔赔付金额必然只多不少。
03
被债务和官司缠身
天歌置业拒不履行
天歌置业成立于2002年,由上海天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上海银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48%)、上海东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三家共同合资组建。

2016年以来,天歌置业就一直被债务和官司缠身。
天眼查公开资料显示,开庭公告记录多达125条,法律诉讼记录69条,案由大多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典当纠纷、项目转让合同纠纷等。


经常收到败诉判决书却又拒绝执行,天歌置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于是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销令的“常客”。
数据显示,近年来天歌置业15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3次被列为被执行人。而天歌置业及董事长陆建冲本人,以及公司法人陆彦臣,近一年内则收到10次限制消费令,均因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04
合同玩文字游戏
中间商收高额服务费
“大部分业主都想要房,就算退款开发商也没有钱赔付,到时候就真的人财两空。” 面对这样一个不抱有希望的项目,业主纷纷表示很无奈。
据知情业主向搜狐焦点透露,天歌置业向上海小马过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小马过河)授权启动筷乐城1号楼和2号楼的分销代理。早期购买筷乐城商铺的业主,除了与开发商天歌置业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还要同代理公司小马过河签订销售服务协议,购房款则被分为两部分。

2018年11月之后,签署这份服务协议的甲方,都变成了上海斯潘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斯潘)。据查,小马过河和斯潘两家代理公司的资方,都可以上溯到赵成文和何贵玲名下。
业主代表告诉搜狐焦点,凡购买筷乐城1、2号楼的商铺,开发商天歌置业收取总房款约2/3,代理商收其总价约1/3,房款都要分两笔分别转账到这两个不同的账户。
当初签订合同和协议时,开发商和代理商各有说辞。
代理商的解释是为了做低房款,少交税,所以以服务费的形式来收取一部分房款。
开发商则解释为,与代理商是代销形式,例如代理商以200万/套买断,然后转手以250万/套~300万/套卖出,多盈利的50万~100万归代理商所有,与开发商无关。
看似照顾了购房业主,实际上这样的文字游戏,为如今的退房或维权埋下了陷阱。
部分业主通过起诉开发商和代理商,诉求之一就是追回服务费。但判决书显示,法院不予支持。理由是,根据天歌置业与代理商签订的《商业地产项目收购合同》,可以认定代理商收取的名为服务费的款项实为房屋溢价款,即房款的一部分。原告要求返还其中部分房款,故难以支持。

服务费虽然不能单独返还,但业主有权按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全部计入违约。另外一位业主提供的判决书显示,法院支持这个诉求。然而截至目前,业主并未收到开发商的违约金赔付。

案底这么多,还屡教不改,天歌置业面对打不完的官司,同时还有工程资金缺口和巨额违约赔付压顶,“老赖”天歌置业,何时能给众多业主一个满意的交待?
面对资金链断裂,以及悠悠众口,等待天歌置业的,是项目烂尾、公司宣告破产,还是翘首以盼“大救星”降临,解决乱摊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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